退休金1萬8!晚年去兒女家吃飯「每餐給230元」 老人的做法「聰明又雙贏」:兒媳和女婿都偷著樂

而晚上的話,我通常都是在家隨便吃點,簡單對付一口,不去兩個孩子家吃飯,畢竟,晚飯也沒必要吃那麼好,只要吃了肚子不餓就行了,當然了,平時要是孩子們非要叫我去吃飯的話,我也不會拒絕,因為我也不想傷了孩子們的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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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不管我每月在孩子們家吃了多少頓飯,我都會把自己孩子們家吃飯的總數給它詳細記錄下來,等到月末的時候,我就會用這吃飯的總次數乘以五十,然後把得出的錢數,分別交給兩個兒女。

剛開始的時候,兩個兒女說什麼都不要,他們說,我是他們的父親,要是我在他們家吃幾頓飯,就還要給他們掏錢的話,這讓別人知道了,以後他們的臉往哪個擱?再說了,吃幾頓飯也花不了多少錢,我沒必要跟他們算得這麼清,因此,他們就非要讓我把錢留著自己花。

可不管他們這麼說,我就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,執意讓他們倆把錢收下,並且我還對他們倆說,如果他們倆今天不把錢收下錢的話,以後我說什麼都不來他們家裡吃飯了,兩個兒女看我的態度非常堅決,他們就只好同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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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有人就說了,你每月就只有4000塊錢(約18000新台幣)的退休金,你的退休金並不是很高,那你就應該把自己的退休金存起來,以備自己將來不時之需;或者是像別的老人一樣,拿著自己的退休金享受生活才對,而不是在兒女家吃飯,還要給他們掏錢。

其實,說實話,我的退休金是不高,但我平時真的沒什麼花錢的地方,我每月頂多花費1000塊錢(約4500新台幣)就足夠了,那我剩下的3000塊錢(約13500新台幣)反正也沒有什麼用,還不如給兩個兒女算了,反正早晚都是給他們的,還不如早點給他們,這樣的話,他們平時萬一有什麼難處的話,也能應應急什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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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平時身體不舒服的話,我有醫保可以報銷一部分醫藥費,而需要我自費的地方,我手裡還有十幾萬的存款可以用,倘若,將來我萬一得了什麼大病,手裡存款不夠用的話,我老家還有一套房子,房子最少也能賣個幾十萬。

可以說,我早已經給自己的將來,準備好了很多條退路,那麼我就完全沒有必要擔心,自己將來沒有錢花該怎麼辦?因此,我就算每個月都給兩個兒女掏生活費的話,這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正常生活,甚至於,我就是把每月花剩下的3000塊錢(約13500新台幣),都以生活費的名義平分給兩個兒女,也對我來說,也根本不算什麼大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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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自己這樣做的話,既維護了兩個兒女的正常家庭生活;同時兩個兒女得到了我的補貼,他們的心情也會非常的高興;最重要的是,如此一來,我的日常生活也會過得非常幸福和舒心,那我又何樂而不為呢?

距今,我已經將自己的這一行為,堅持了四年時間,我有情,兩個兒女也有義,平時我一有個什麼頭疼腦熱的,兩個兒女立馬就會趕到我的身邊,為我端葯遞水,就連兒媳和女婿也同樣對我很不錯,由此可見,我每月都給兩個兒女拿生活費的做法還是非常正確的,我以後還會這樣去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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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在我們有些人看來,呂大爺的這種做法並不可取,甚至於他這種做法還是非常錯誤的,而理由無非就是,他的這種做法分明就是花錢買孝順,表面上看,確實就是這樣,但其實不然,因為,親情也需要金錢的維持,一味的只去空談什麼親情,往往就會顯得蒼白無力。而呂大爺的聰明之處就在這裡,反正自己手裡的錢,早晚都要給兩個兒女,那還不如早點給兒女,因為如此一來,兒女在高興的同時,自己也都得到更好的照顧,這是一種「雙贏,」他有什麼理由不這麼做呢?


所以說,人到晚年,要是我們為人父母手裡面有足夠多的錢時,那麼我們就可以把自己手裡多餘的錢,拿出來去接濟或者是補貼一下兒女,畢竟兒女們的生活壓力也很大,父母在有能力的時候去幫兒女一把,如果自己遇到什麼難處的話,也必然會換來兒女的鼎力相助,畢竟人都是相互的。但倘若我們的父母能力有限,不能去幫助兒女的話,我們也不能打腫臉充胖子,那就大錯特錯了,畢竟我們不欠兒女什麼,兒女一定要學會多多理解自己的父母,唯有如此,父母和兒女之間的關係才會朝著一個良性方向去發展。




文章來源: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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