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太渴了!4歲兒「先拿飲料喝」媽媽去付款 超市店員「要求10倍賠償」她默默回一句

帶孩子逛商場或者逛超市時,有時候孩子嘴饞了、或者餓了,一個不注意就拆開食物吃掉,父母無奈只能拿著空盒子或空瓶子去付錢,大部分的超市或賣場,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通融,不會太為難顧客,只要金額對得上就好。近日,就有一位媽媽帶著4歲兒子,孩子在商場渴了,於是,媽媽擰開一瓶飲料給孩子,隨後拿著空瓶子去買單時,卻被店員要求,以10倍價格賠償這瓶飲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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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媽媽拿著孩子喝過的空瓶、準備去結帳,收銀員卻說:「要賠償10倍的價格哦!單價3元的飲料,要賠償付款30元!」媽媽一聽要賠償10倍,當時就不服說:「我不是拿瓶子來付款了嗎?還用10倍賠償啊?」店員說:「這是商場規定,屬於偷竊行為,要10倍賠償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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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員一直不肯按照原價結賬,媽媽氣得拿出手機按下錄音鍵:「你們店規定10倍賠償,派出所、工商局和物價局都知道嗎?」言外之意就是,你敢收我10倍價錢,就等著我去相關部門投訴!店員看媽媽一點虧也不能吃,怕把事情鬧大,思前想後決定把媽媽和孩子帶到經理辦公室,讓經理做決定,有鍋也不用自己背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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