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錢有四不花,花了害子孫」:親人過世時別花這「4種錢」:不是迷信
賣鄉下祖屋的錢,別花,這是敗家的體現。
一些農村的人,這些年陸續進城,買房,打工。甚至一家老小都去了外地過日子,回老家的次數很少了。
如何分配老家的祖屋,大家往往會採用賣掉,然後分錢的做法。
其實,賣掉祖屋,把錢分掉,花掉,這是不對的。
人這一生,到底是講究落葉歸根。當自己很老了,也許會到老家看看,住一段時間。甚至有回老家養老的想法。
在清明節的時候,回到老家,也還得有地方落腳。
祖屋也許一時半會沒有用,但留下來,並沒有壞處。人總得看遠一點。
若是有必要,在老人過世之後,及時把老屋修理一番,保證安全。
或者可以把老屋留給村裡的其他親戚居住,也算是功德一件。當然,租住之前,要有協議,避免多年後,扯不清。
老人走了,但是老屋還在,也算是人生還有根,有一份鄉愁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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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一筆可觀的退休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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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給孩子讀大學的錢,現在別花,等以後再花。
親人過世,有多種情況,也不是親人一定就年紀很大了,七老八十了。
也有一些親人,因為種種不幸,在四五十歲就過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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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情況下,親人留下的錢,多半是考慮孩子讀書。
也有一些爺爺奶奶,過世之前,心疼某個孫輩,要把一輩子的積蓄給孫輩讀書。
「萬般皆下品,惟有讀書高」,這句話,並沒有過時。
家中有一筆讀書的錢,那就一定不要隨意花掉,分掉就更不行了。
從長遠來看,把錢留下來,交給某個家人管理。等孩子上高中或者大學的時候,再慢慢花。
特別是孩子的姑姑、伯伯叔叔,要以身作則,承擔起家庭的責任。千萬不要做坑害孩子的事情,這是要遭天譴的。
當孩子學業有成的時候,一個原本支離破碎的家,還能重新煥發生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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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不花四種錢」的同時,還建議大家,花三種錢。
一是跟蹤親人的債務,及時還上,別丟了做人的規矩。
二是在親人還有長輩的情況下,繼續花錢供養長輩。比方說,爺爺奶奶過世了,但是太爺爺還健在,就應該把錢花在太爺爺身上,孝道不能丟。
三是葬禮的過程中,大家吃飯、幹活的工錢,按照地方的習慣,應該給,不要賴賬。
辦好一次簡樸葬禮,這是給子孫後代做出示範,是傳遞家風的好機會。
好鋼用在刀刃上,真金用在關鍵處。
一個家庭,去繁存簡,幸福安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