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歲再婚!老伴每月退休金2萬「大方給我1萬5零花錢」 3個月後「我崩潰放生」:實在無福消受
01
我叫田芳,今年56歲了。今年年初,我和一個叫張建軍的男人結婚了。
張建軍今年60歲,人倒是挺不錯。長得端正,身體也好,不抽煙不喝酒,每個月還有4千(約20000台幣)的退休金。
按照現在時興的話來講,張建軍是老頭中的優質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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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一開始我也這麼覺得,畢竟親兒子每個月都不能給我3千(約15000台幣)。
婚後,家裡的日常開銷都由我負責,張建軍每個月的退休金都會拿出3千(約15000台幣)給我,還有1千(約5000台幣)他自己留著花。
再加上我兒子一個月給我的1千(約5000台幣),我的兜裡還是揣著幾個錢的。
反正一開始,我覺得很高興。張建軍從來不計較那3千(約15000台幣)花了多少在家裡,對我是足夠的放心與信任。
跟我前夫一起生活時,那人總會算計我到底花了多少。稍微超支一點兒,他就要揪著這事吵個不停。
跟張建軍結婚後,我每天只要把飯做好,錢花多花少他從不過問,也會自覺地幫著洗碗做家務。
結婚後的那幾天,我過得確實算得上舒心,晚上還能去附近公園裡跳跳廣場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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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張建軍有兩個兒子,早早就結婚了。他們結婚後,張建軍就多了兩個孫子和一個孫女。
最開始,他這兩個兒子也沒有過多來打擾我倆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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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一周以後,他們幾乎是每個周末都要來家裡看看,拖家帶口的,家裡人一個沒落下。
說是家裡的傳統,一家人整整齊齊地聚在一起。
其實來就來了,家裡熱鬧點兒也沒什麼不好的,起初我是舉雙手贊成的。
那幾個孫子孫女也可愛,見著我就奶奶長奶奶短的,一個個都嘴甜得很。
我自己的兒子結婚了,不過工作的地方遠,也還沒有孩子。
我還是挺喜歡家裡熱熱鬧鬧的。
所以前幾次,我確實沒什麼意見。還會主動熱情地問他們喜歡吃什麼,問孩子們想要什麼玩具。
但他們回家裡,從來不買什麼東西,吃喝都是張建軍承擔。
張建軍承擔,那便是由我承擔。誰讓那3千(約15000台幣)都攥我手裡呢?
「奶奶,我想吃大閘蟹!」
「奶奶,我要吃榴槤!」
「媽,最近我媳婦身子不太好,您給她燉只乳鴿補補吧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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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沒錯,他們不僅白吃白拿,還會點菜。
估計也都明白,張建軍的退休金大都握在我手裡。
可他們點的這些東西,水果貴,菜式又貴又難做。錢嘩啦嘩啦地流出去,我心不疼肉也會疼。
不過這也沒什麼,反正花的都是張建軍的錢。
也為了跟他們處好關係,我便主動把廚房的活攬下來了,張建軍的那兩個兒媳婦竟也就順水推舟不管了!
我在廚房裡忙得暈頭轉向,不可開交,他們一大家子就坐在客廳裡泡泡茶,磕嗑瓜子,看看手機……
說沒有怨言是不可能的,但我也不好說什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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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竟活是我主動攬下來的。
我總不能因為不滿意就衝出去,然後提著那幾個人的耳朵讓他們進來幫忙吧。
第一個月,每周到了那兩天,我就忙得團團轉。
樓上樓下地跑,又貴又難做的菜成袋成袋地往家裡提。
月底的時候,我算了算流水賬,那3千花得一分不剩,我自己還倒貼進去500多(約2500台幣)。
我是又出錢又出力,生怕一個照顧不好,就讓他們對我這個後來的人生出什麼意見。
可既然是結婚的第一個月,我也就咬咬牙認了。我以為他們就是怕我這人不踏實,過來觀望觀望,以後就好了。
可到了第二個月,他們還是風雨無阻地在周末上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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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了家裡,個個都往沙發上一躺,啥事都撒手不幹了。
有什麼事,也是坐那兒一喊,讓我給他們幫忙。
幾個小孩滿屋子亂跑,一堆玩具和小零食的包裝袋到處亂扔。
房子裡亂七八糟的,我看了都頭大。這到最後,還是我一個人打掃。張建軍最後就伸伸手,把廚房裡碗給刷了。
每天晚上,單是打掃衛生就最少花兩個小時。等到我能停下來的時候,已經到了晚上十一二點了。
第二天,我又要早早地起來,給他們準備早飯。
這樣下來,我一個周末就只有睡覺的時候是在休息。
其他時候,凳子還沒坐熱,又要去給這一家子人服務了。
換誰來估計都受不了,出錢出力還不討好。
飯做得早了,他們起來說涼,對胃不好。飯做得晚了,又明裡暗裡埋怨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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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老張,咱們商量商量。」周五,張建軍那兩個兒子還沒有來,我就想著跟他談一談。
「你那兩個兒子每周都要來,頓頓吃得還不便宜。要不你和孩子們商量商量,讓他們一個月來個一兩次就得了……」
「那我還能管的了他們來幾次?他們愛來就來,而且每個月我給你3千(約15000台幣),就別嫌他們吃得貴了。」張建軍一張口,就把我氣得夠嗆。
「你那3千塊(約15000台幣)夠用什麼?」我大聲嚷嚷著,來凸顯氣勢,想讓他服個軟,「我每次累死累活得干,買菜都要倒貼錢!」
「我退休金3千(約15000台幣)給你還不夠用?我看你就是不想付出,到底不是自己親生的……」張建軍也大聲反駁我。
這讓我有些心寒,說句掏心窩子的話,我對他那兩個兒子和幾個孫子真是比對我自己親兒子還好了。
嘴上雖然會抱怨,但該做的我都做了,他們的要求我也盡量滿足了。
張建軍現在說我不想付出,我哪裡沒付出了?
既然他現在這麼說,那我倒是真不想再做這些沒用的貢獻了。不付出,那就不付出吧。
所以到了第三個月,張建軍的兩個兒子又一次拖家帶口上門時,我早早地躲出去了。
眼不見心不煩地,我一個人在商場逛了許久。
之前攢下的一些錢,前兩個月花了不少。所以看著琳琅滿目的貨架,我並沒有什麼購買的慾望。
我呆坐在椅子上,開始考慮自己的未來。
就在這時,我的電話鈴響了。
「你去哪兒了?」是張建軍,「孩子們都來了,你不回來做飯,他們吃什麼?」
吃什麼?跟我有什麼關係?
「我不想幹了,也干不動了。」在當時,我心裡做下了一個決定。
對面掛斷了電話,又給我轉來3千。
「這個月的3千(約15000台幣),你收著。趕緊回來吧!如果錢不夠用,我再給你300(約1500台幣)。」
是張建軍發來的消息。
我點了拒收,然後給他回信息說:「這錢我不要,我真的干不動了。我們離婚吧!」
他又發來信息說:「別鬧!不就是錢的事,以後他們吃的東西,我讓他們自己買!你也不要再賭氣!」
張建軍認定了這是錢的事,我對他最後一絲期盼也煙消雲散了。
我一再地提出離婚的要求,這段僅維持了三個月的婚姻還是走到了盡頭。
張建軍始終都沒意識到問題的根本所在,固執己見,不理會別人的傾訴,註定了無法維持這段感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