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妹出嫁繼母給67萬!我結婚時只送「一包菊花茶」 打開後我泣不成聲:錯怪她了
我的這個繼母對我倒是和藹可親,總是跟隨父親叫我的小名,可我卻對繼母不理不睬的,偶爾才會叫她一聲「阿姨」。
繼母和父親結婚不久就生下了一個妹妹。繼母和父親的注意力全在妹妹身上,我感覺到自己在這個家沒有一點存在感。
父親下班回來,就圍著後媽和妹妹轉,嘴裡不停的叫著「妹妹小寶貝」,這是父親曾這麼叫我的,我心裡難過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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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母對我很嚴厲。每天早上6點半準時叫我起床,不許睡懶覺,周末叫我整理好自己的房間,衣服什麼的都自己洗。
她還限制我玩遊戲,剝奪我的愛好,這令我很反感。這些事只能憋在心裡,不能告訴父親,因為我知道即便告訴父親了,他也是向著繼母的。
繼母還特別嘮叨,時常在我耳朵邊前說:「女孩子要自尊自愛,不要在學校談戀愛,還要尊老愛幼,你是做姐姐的,就應該讓著妹妹」,所以父親為我買的東西或玩具,只要妹妹嚷著要,我就都要讓給她,這讓我感到很委屈,自己只能在房間偷偷的抹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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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妹高中畢業以後就出外出打工了。
之後,她交了一個男朋友,男方家庭條件不好,沒有什麼彩禮錢,所以妹妹結婚的時候,繼母還倒貼彩禮及嫁妝,給了妹妹一張存有15萬(約臺幣67萬)塊錢的銀行卡,我心裡想還是對親閨女好。
後來我大學畢業找了工作,就留在了那個城市。繼母知道我喜歡喝菊花茶,她就去山上一朵一朵的給我採回來,洗凈蒸熟曬乾,用塑料袋打好包裝,然後走很久的路去鎮上郵政局給我郵過來。繼母不知道寄了多少次,我還是不親不熱的叫她「阿姨」。